教务信息

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2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22-05-09 浏览量:0

一、专业:学科教学(生物)

二、答辩人:


三、答辩委员会成员

主席:潘紫千,研究员,河北省教科院

评委:周予新,正高级教师,石家庄市教科所

     裴柳,高级教师,石家庄市第一中学

     李秋石,副教授,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刘婷,副教授,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参照《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21]2号)》第十一条之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人组成,委员一般由具有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

秘书:崔月,讲师,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18842479314)

四、线下集中地点:教师教育学院C312

五、线上会议地址:腾讯会议235433858

六、时间:5月16日8:30-11.30、14:00-16:00

七、答辩程序:

1、学科负责人介绍与会专家、答辩人情况(如论文题目、学生类别、导师信息等)、答辩流程、会议安排等信息。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

① 主席宣布开会;

② 导师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及考核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的情况;

③ 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重点介绍本人开展的主要工作、所取得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④ 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

⑤ 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人员回避),宣读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评议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对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学术水平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2/3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

⑥ 答辩会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⑦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注:请导师不要提问自己的学生,也不要在评审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