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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0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量:0

一、校院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七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6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103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人。近年来,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承担了一批国家“973” “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凸显教师教育发展特色,服务和引领河北省基础教育改革,河北师范大学整合教师教育资源,于2015年6月8日成立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集中全校学科教育专业力量实现教师教育学院实体化运行,同时将河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设在我院,这标志着学校强化教师教育办学特色、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进入新阶段。

教师教育学院秉承“实践型”教师教育改革理念,坚持职前职后衔接、培养培训一体的开放式办院体系,以培养“为中国而教”的“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对内承担全校本科师范生教师教育类课程的设置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统筹、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教育培养以及教育专业博士联合培养等工作;对外承担国培省培计划、河北省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程等职后培训工作,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于一体。

学院目前拥有教职员工41人,专任教师28人,教授7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8人,“国培计划”专家库入选专家4人、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库专家1人。学院现有《中学教育见习与实习》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中学化学学科教学》、《师范实习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两门省级建设课程。

学院设有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中学语文、中学思想品德、中学历史、中学美术、中学音乐、中学书法等学科教学论教研室和教育理论等教研室。河北省教育厅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基地、河北省教师技能实训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师范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秘书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育领导力研究中心、教育评价中心、劳动教育研究中心设在我院。

学院教师教育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1项。学院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科研项目80余项。在《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中国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多篇;出版《教育见习与实习》《追寻卓越的足迹——农村教师研思录》(18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丛书》(5册)《河北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著作多部。

二、招聘计划

教学科研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文学、理学、法学、公共管理优秀精英人才。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

其中,博士青年学者、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精英三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精英二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精英一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三、人才待遇

招聘人才待遇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待遇实施方案”(附件1)。

四、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信息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jsjyyb@hebtu.edu.cn

咨询电话:0311-80786602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学校、学院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考察

1、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基本要求及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3、在上述考察的基础上,由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达到2/3同意票数者,确定为拟接收人选;

4、对拟接收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各学院将经心理测试合格的拟接收人选报学校审批。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院长

电子邮箱:jsjyyb@hebtu.edu.cn

电话:0311-8078660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待遇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