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实施卓越教师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浏览量:0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2018】第45号

关于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师范专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师范生综合素养、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河北师范大学拟在2016级师范生中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实施卓越教师项目培养工作,为培养和锻造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育、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学教师。为培养造就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输送人才。

二.管理模式

采取协同管理模式。日常管理工作仍在原学院进行。

三.分流对象

1.面向2016级参加过顶岗实习且不考研、有志从教的师范生。

2.2016级公费师范生直接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

四.分流程序

   1.自愿申报(6月10-14日)。2016级师范生需填写《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表》交到各学院(不含公费师范生)。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信息摘录表》发送到jsjyxyjx@163.com。申请表和摘录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教师

教育学院106室)。

申报学生每人提交5分钟视频,视频文件命名:专业名称+姓名+学号。内容包含:1.自我介绍(1分钟);2.讲述自己经历的课堂应激案例(4分钟)。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大小不超过50M,视频上传到自己百度网盘后,将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发送至jsjyxyjx@163.com。(注:文件分享有效期设为永久有效,邮件主题设为:专业+姓名+学号)

2.择优遴选(6月17日-21日)。由教务处和教师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委对适教情况进行择优遴选。

3.公布结果。最终结果在教务处网页进行公布。

五.实施策略

1.课程学习。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生继续完成2016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所设课程的学习。

2.项目学习。在教师教育学院完成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学习。项目安排如下:

项目一: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第七学期开设。以解决“后实习时代”问题为主要内容,采用导师制和朋辈训练,通过“讲座+实训+二次见习实习”等方式完成“入职适应能力提升、教育能力提升和教学能力提升”三个模块学习。

项目二:师范生技能竞赛班项目,第七学期开设。竞赛班主要为东芝杯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国赛、省赛和校赛培养种子选手。

项目三:优质校入岗实践项目,第八学期开设。安排优秀师范生到省内优质校(含意向学校)进行入岗实践,提升新教师适应能力。

项目四:名师工作室跟岗实践项目,第八学期开设。通过做主持人助手,参与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等跟岗学习,进一步树立职业理想和强化专业能力。

3.评价激励。采用积分制管理办法,通过项目学习和活动参与获得相应积分。根据积分获得卓越教师项目不同等级的证书。

联系人:教师教育学院   宁艳艳 80786607

       教务处          曹鹏浩 80789715

附件1:学院概况

附件2: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表

附件3:×××学院2016级师范生分流至教师教育学院信息摘录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5日